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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学生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10:29:47   来源:档案馆   点击量: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我校所有本专科学生(徐汇校区除外)档案都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由档案馆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保管、利用和转递等工作,现将收集事项说明如下:

一、    领取档案袋(328---330日)。各二级学院及国际交流学院(中丹学院)先确定在籍档案未移交到档案馆的学生人数,并填好领取单(见附件1),派专人到所在校区档案馆统一领取相应数量的学生档案袋。

二、    检查审核并封装档案袋(328日——47日)。二级学院及国际交流学院(中丹学院)在封装档案袋之前仔细核对并保证档案封面目录与档案材料一致,并根据原有学生档案袋封面目录重新填写新的学生档案袋封面目录并在封面上标注学号和姓名。

三、    移交档案(410日——428日)。各学院派专人将所管理的学生档案移交到档案馆,移交时将学生档案按学号、班级顺序排列,并填好学生档案清单(见附件2,附在每个班级的最前面),学院在所有档案移交结束后,提交档案移交目录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盖章,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给档案馆。并将档案移交目录汇总表和所有的学生档案清单的电子版发送至 yuxy@sfu.edu.cn。请各学院按照如下时间表进行移交:

浦东校区学生档案移交时间表

文博楼130室,王老师,电话33935408

序号

学院名称

时间安排

1

保险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410

2

国际交流学院(中丹学院)、法学院

411

3

信息管理学院

412

4

国际经贸学院

413日—414

5

金融学院

417日—419

松江校区学生档案移交时间表

科创楼一楼109室,马老师,电话,67705326

序号

学院名称

时间安排

1

统计与数学学院

410日上午

2

法学院

410日下午

3

信息管理学院

411日上午

4

外语学院

411日下午

5

国际经贸学院

412

6

工商管理学院

413-414

7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417-418

8

金融学院

419-420

9

会计学院

424-428

                                                                                  

 

 

 

 

 

 

 

 

说明:

1.松江校区已毕业学生的遗留档案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按照规定整理好后进行移交。

2.徐汇校区的学生档案由徐汇校区管理办公室自行保管。

3.请各学院合理分配好移交时间,按年级依次移交。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档案馆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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